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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普通高考考生成绩发放和成绩查询的通知
2010-4-20 15:49:00 浏览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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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普通高考成绩通知单于
6月27日下午发至各学校(报名站)。考生可于6月29日上午之前到学校(或报名站)领取成绩通知单,考生在接到省教育考试院发放的高考成绩通知单后,如对本人高考某科成绩有疑问,可在6月29日上午9时至下午5时携带《准考证》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到所在中学(报名站)提出复查分数的书面申请,由所在学校(报名站)于6月30日中午12时之前统一送市招考办指定的地点,汇总后报省复查。省教育考试院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,于7月1至2日组织专人进行复查,复查内容不涉及评分标准的掌握宽严问题。对复查后发现分数有误的考生,省教育考试院将在录取前对其分数进行更改。我市考生的查分结果将在“深圳招考网”(
www.51a.gov.cn
)
公布。
附表:
2009年高考深圳市考生申请复查成绩登记表
市招考办
2009年
6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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