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东省2010年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本月12日报名

  2010-4-20 15:49:00  浏览:0

    记者从市招考办获悉,广东省2010年1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1月31日进行。我市考生可于11月12至16日进行网上报名和电子摄像。
   据了解,广东省将于2010年开始实行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,参加明年普通高考的考生(不含参加“3+专业技能课程证书”考试的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),需按考生类型要求参加学业水平考试,并达到相应的等级,才能参加录取(具体的考试科目和等级要求见《普通高校录取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要求》)。根据广东省的安排,高中学生从高二年级开始,可以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,一次为6月(高二年级),一次为1月(高三年级)。如学生参加两次学业水平考试的,考试成绩以高的一次记。明年1月举行的学业水平考试。是为本届高中应届毕业生举行时第二次考试,有以下几个特点:
   一、广东省户籍,准备参加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,但未参加过学业水平考试的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2010年应届毕业生(含深圳户籍在外省就读的应届毕业生),应参加本次考试。
   二、已在2009年6月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科目考试,并获得C级以上成绩的考生(其中报考艺术类、体育类专业的考生成绩在D级以上),可根据自己情况决定是否参加(或选择部分科目参加)本次考试。未达到上述成绩等级的科目,一般应选择再次参加明年1月的学业水平考试。
   三、在今年6月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,报错科目的,或在此后改变了报考专业类型的(如理转文、文转理、理转艺术类等),应在本次考试重新报考对应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。
   四、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、准备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“3+专业技能课程证书”招生考试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,可以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。
   市招考办有关同志提醒,本次考试,我市高中学校的在校生均在本校报名,在外省就读的深圳户籍考生,则到我市所设的翠园中学、南头中学、宝安中学、龙城高级中学等四个报名站报名。报名时需携带户口簿、身份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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