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考未录取考生可于8月10至11日补报志愿

  2010-4-20 15:47:00  浏览:0

   今年我市中招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。但由于部分考生填报志愿不合理,有的只报重点普高或公办学校,不报中职学校或民办学校,分数又不上线,导致至今未能被录取。为让更多的考生能升读高中阶段的学校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8月1011日补报志愿。市招办将于8月12-13日组织补录。
    一、补报条件
    凡未被录取又达到各校最低补报资格分数线的考生,可参加补报志愿。补填志愿只能填报未完成招生计划或有扩招计划的学校,具体可查阅市招办8月10日在“深圳招考网”(http://www.51a.gov.cn)及有关媒体上公布的《2009年深圳市部分高中学校扩招及补录计划》。
    按招生规定,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再补报志愿,不能转录或补录。考生补报志愿之前,可在“深圳招考网”(http://www.51a.gov.cn)“中考信息栏”中查询自己是否已被录取,只有未被录取的考生才能上网填报志愿。
    二、补报志愿方式、时间和要求
    1.补报志愿时间:8月10日上午8时至11日下午5时。
    2.考生全部通过互联网补报志愿,网址为:
    3.每个考生最多可以填报4个学校。补录时,将按考生所补报志愿顺序,从高分至低分录取。志愿由考生本人按志向和有关规定,结合本人及家庭实际,根据公布的《扩招、补录计划》和要求,自主补报志愿。
    4.考生上网补填志愿前,要先仔细查阅《扩招、补录计划》及《补报志愿须知》,注意各招生学校的招生范围,最低资格分数线,收费标准及有关说明,并记录下拟补报志愿学校的代码。
    最低资格分数线,是考生补报志愿的资格线,而不是补录的分数线。补录时,将根据考生补报志愿顺序和学校扩招、补录计划,按考生中考成绩的等级、六科标准总分和综合表现评价等级,划定各学校最低补录标准。当补报某校的考生较多时,最低补录标准很可能高于补报志愿的资格线。因此,考生要按照自己的考试成绩,选报合适的学校,做到“三个结合”(即录取标准高与录取标准低的学校,普通高中与中职类学校,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相结合),以增加录取机会。
    5.考生在网上所补报的志愿,将作为补录的依据。考生要对自己上网补报的志愿的准确性负责。补报志愿时间截止后,不得再进行修改。
    6.考生上网补填志愿仍使用5月份上网填报志愿时的密码。不慎遗失填报志愿密码的考生,请凭《准考证》自行到学校所在区教育局(市属学校也到所在地的区)所设的“中考补报志愿咨询点”(具体地点由区教育局教育科通知有关学校)申请重新设置密码。
    7.各区、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补报志愿和补录工作,热情为考生服务,正确引导考生补填志愿,但不能硬性指定考生报考某学校或对考生填报志愿加以限制,更不能代替考生上网操作及修改考生的密码。各毕业学校要为有需要的考生提供在网上补报志愿的条件。
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   2.深圳市2009年中考扩招、补录计划
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深圳市招考办

2009年8月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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